- 贷款申请表格可经以下途径索取:
- 于邮政储金局网页下载; (立即下载)
- 在邮政储金局索取;
- 在你所属机关索取。
- 填妥表格后请连同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交回在职机关,再由你所属机关连同其他文件送交邮政储金局审批。属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及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的公务员需将表格交回邮政储金局。
- 表格上的签名式样须与身份证的签名式样相同。
- 由收齐贷款申请所需的文件起计,三个工作天内完成审批。
- 一经批核,便可携同身份证明文件到邮政储金局收取款项。
* 即使你已是本局一项贷款之债务人,仍可随时再次申请另一项贷款,在此情况下,在收取新贷款时,须清还上一项贷款之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