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儲金局為政府機構及公司提供往來存款服務。

開戶文件

政府機關

  • 由機構最高負責人簽署要求開戶的公函並列明賬戶簽署條款
  • 司長批准開戶的批示
  • 行政管理委員會授權簽署人的決議
  • 獲授權運用賬戶人士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經該政府部門鑑證的副本
  • 機構最高負責人的委任證明 (政府公報)
  • 其他文件(因儲金局執行客戶盡職調查而要求的文件)

公司

  • 由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之公司註冊證明書或同等文件(例如:商業登記證明書、成立契約、公司章程等)
  • 實益擁有人、股東、執行董事、董事及其他獲授權運用賬戶人士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常居地址證明
  • 業務場所地址證明(例如:最近的公用事業單據)
  • 開戶及授權簽署人的董事會決議
  • 由公司最高負責人簽署要求開戶信函
  • 其他文件(因儲金局執行客戶盡職調查而要求的文件)

審批所需時間

由收齊開立存款賬戶申請所需的文件和資料日起計, 3個工作天 內完成審批及開立賬戶。

查詢

如欲查詢更多存款資料,請於辦公時間致電以下電話或親臨郵政儲金局查詢。

辦公時間

地址:澳門新馬路郵電局總部大樓內

熱線﹕ (853)8396 8319 (853)2838 9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