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金局为政府机构及公司提供往来存款服务。
开户文件:
政府机关
- 由机构最高负责人签署要求开户的公函并列明账户签署条款
- 司长批准开户的批示
- 行政管理委员会授权签署人的决议
- 获授权运用账户人士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经该政府部门鉴证的副本
- 机构最高负责人的委任证明 (政府公报)
- 其他文件(因储金局执行客户尽职调查而要求的文件)
公司
- 由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之公司注册证明书或同等文件(例如:商业登记证明书、成立契约、公司章程等)
- 实益拥有人、股东、执行董事、董事及其他获授权运用账户人士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常居地址证明
- 业务场所地址证明(例如:最近的公用事业单据)
- 开户及授权签署人的董事会决议
- 由公司最高负责人签署要求开户信函
- 其他文件(因储金局执行客户尽职调查而要求的文件)
审批所需时间
由收齐开立存款帐户申请所需的文件和资料日起计,3个工作天内完成审批及开立帐户。
热线:(+853)8396 8308/(+853)2838 9448